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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张利容 来源于:家长学院
2019年8月底,山东枣庄两名未成年女孩哲哲、小雨在监护人不在场时,于家中模仿一条网络视频内容制作爆米花,在错误操作下引发爆炸,导致严重烧伤,其中一名女孩因感染过重不幸离世。媒体报道称,两名女孩于事发前在抖音观看了知名短视频博主“办公室小野”的视频。(新闻来源:澎湃新闻)
近日,短视频博主“办公室小野”陷入一场舆论风波,不少网友直接为“办公室小野”定了罪:视频内容存在错误引导,是导致两名女孩受伤乃至死亡的罪魁祸首。在这场舆论中,“办公室小野”作为公众人物无法为自己声辩,只能道歉揽下所有罪责,但从始至终做错了的只有“办公室小野”吗?
两个女孩和家长在此新闻中作为受害者出现,仿佛这样就可以逃脱谴责,但事实不能被情感歪曲。两个女孩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,进行危险操作造成自己受伤。首先我们可以从这里弄清一点,两个女孩绝对有错,随意模仿自己不熟悉的危险操作为一错,专挑监护人不在的时候自己动手为一错。那监护人有没有错呢?答案是肯定的。明显监护人日常的教导就没有到位,才会给两个女孩的“肆意妄为”留机会。“办公室小野”用危险伪科学的方法制作食物固然不对,但她在这场事故中的责任,也不过是少打了一个“请勿模仿”而已。
仔细分析下来,“办公室小野”只是一个导火索,而那两个女孩是随时都会爆炸的炸弹,至于谁是这个导火索有什么区别呢?如果不从源头解决问题,只是一味的怪罪浮于表面的东西,那距离下一次的事故也不会太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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