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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中国健康生活网
老年人的婚姻观念在逐渐地发生变化,老年人对婚姻的观念再也不是“凑合过”、“搭个伴”那么简单,他们对婚姻的质量要求也逐渐提高,追求充满活力的爱情生活已经不再是年轻人的专利,也成为了老年人的追求目标和对婚姻的要求。近日,北京市海淀法院对老年人的离婚状况进行了统计。结果显示,老年人离婚案件数量逐年提高。以海淀法院受理的2004年和2005年老年人离婚案件相比,2005年比2004年增长了21%。
更多老年人不愿忍受亚婚姻状态 当今社会对一些只具备法律形式上的婚姻,而双方没有完整的家庭生活,如分室而居,甚至长期两地分居,称为亚婚姻状态。在海淀法院审理的老年人离婚案件中,尤其是再婚的案件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。据海淀法院的不完全统计,这类案件约占老年人离婚案件的20%。
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难 在老年人的离婚案件中,对财产的分割处理要比年轻人难得多,尤其是再婚老人提起的离婚。这类老人,财产中多数既包含了与前夫或前妻及子女的财产,又包括了再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子女的财产。
在老年人的离婚案件中,只有极少数夫妻能够在离婚后还居住在同一屋檐下。而更多的是将房屋分割,产权归其中一方所有,另一方则以房屋折价款的形式获得,但执行起来往往很难。
如果所买的房屋是房改房的,其中又计算了双方工龄,在离婚时,得到补偿的一方将面临着失去住房或再分房的机会,此外,由于老年人多已退休在家,只有微薄的退休金,即便房屋分割后判决给付房屋折价款,也往往难以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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